萍银保监复〔2022〕1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
你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溪县人民路营业所更名的请示》(萍邮银报〔2022〕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行芦溪县人民路营业所更名,更名后机构名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溪县袁河西路营业所,机构地址为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袁河西路麦园社区(金河湾)8幢商106号-108号。
请你行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办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换证手续,并及时到当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你行应在换领金融许可证后10个工作日内更换营业场所内的公示,并于换领金融许可证后30日内进行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应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机构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公告后10日内将公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我分局办公室和大型银行监管科备案。
特此批复
2022年4月20日